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群体性事件,提高学院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
1.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群体斗殴等事件;
2.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
3.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
4.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成立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群体性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三)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各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四)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坚持从保护师生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全力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五)稳定局面,及时上报。如果发生重大、尤其是特别重大的群体性事件,超出学院处置能力范围,要在稳定局面的基础上,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请求指示和援助,避免群体性事件升级和师生伤亡。
三、群体性事件的级别划定
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学院群体性事件由低到高分为:一般事件(ⅳ级)、较大事件(ⅲ级)、重大事件(ⅱ级)、特别重大事件(i级)。
(一)一般事件(ⅳ级)
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事件已引起师生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出现个别横幅、标语或大小字报,与学院有关的论坛、媒体上出现少数负面言论,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一般事件(ⅳ级)对待的事件。
(二)较大事件(ⅲ级)
单个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或大小字报,对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内或与学院有关的论坛、媒体上的热点问题。有关事件引发师生在校内局部聚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院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较大事件(ⅲ级)对待的事件。
(三)重大事件(ⅱ级)
校园内或与学院有关的论坛、媒体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等行为,聚集事件失控,聚集规模扩大,学院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事件(ⅱ级)对待的事件。
(四)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聚集事件失控,师生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校内外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对待的事件。
学院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纪委书记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统一决策、组织、指挥群体性事件的响应行动;
2.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及时到达事发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
4.决定信息报送、内容以及请求政府有关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
5.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五、预防和预警信息
(一)预防预警信息
1.学院要经常研究影响校园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师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师生情绪的问题,以及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等各类重大活动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
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二)信息报送
1.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视事态状况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加强互联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应急处置
(一)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视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院有关部门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二)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处置外,有关部门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应立即研究决定是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有关部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向师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并对聚集师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三)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除按照一般事件(ⅳ级)~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处置外,学院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学院领导要及时深入事发现场,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保卫处要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针对学生群体性事件,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四)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学院处置能力范围,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除按照一般事件(ⅳ级)~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处置外,学院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请求增加警力进校,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应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派遣专人到校,指导学院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适时组成工作小组,现场指导、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快速平息。
2.一旦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院应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员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保卫处要做好现场维护工作,防止师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院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群团组织及领导干部队伍、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好有关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如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院要组织领导干部进一步劝说师生离开现场,保证人员安全。如必须作出处理有关师生的决定,应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人员,促使事件尽快平息。
七、应急保障
(一)预案保障。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二)队伍保障。不断壮大维护学院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院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之“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三)技术保障。加强维护学院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四)物质保障。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生活必需、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八、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地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改革中的有关问题。
事件结束后,学院要认真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对事件处置工作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分析总结,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对在处置工作中表观突出或有立功表现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存在严重失职的人员予以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